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2025年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工作人员资格条件复审公告
根据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2025年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工作人员相关安排,现将资格条件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复审时间
2025年6月17日(星期二)上午9:30-11:00。
二、复审地点及联系人
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(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8号522室)
联系人:张老师;电话:83547755转3522
三、复审材料
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:
1.《2025年度北京市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报名表》原件,报名表填写要完整准确,相应位置须有照片,并在“本人承诺”栏手写签名。
2.本人身份证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,户口簿(户口簿首页、本人页)原件及复印件。集体户口的须在户口簿首页、本人页复印件上加盖所属单位户籍主管部门公章。
3.本科、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,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、学位认证。
4.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、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。
5.取得国(境)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需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,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6.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。
7.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劳动合同、相应工作年限的社保缴费证明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。
8.人事档案存档证明。
9.其他获得奖励、奖学金等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四、有关事项
考生所提供的身份证件、证书等应在有效期内。逾期未按要求参加资格条件复审、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,视为自动放弃,不再进入面试及后续程序。